名称:油墨中可挥发有机化合物(vocs)含量的限值
编号:gb 38507-202020
发布日期:2020-03-4
执行日期:2021-04-01
发布部门: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
内容简介:
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(vocs)含量的限值以下简称:本标准,规定了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(vocs)含量的限值,给出了相关的油墨术语和定义,分类,要求,试验方式,包装标志和禁用溶剂清单。
本标准适用于出厂状态的各种油墨
本标准不适用于印刷时用于调节油墨上机性能的添加剂,稀释剂等,也不适用于印刷时用到的洗车水等产品。
我们来看看本标准规定的水性油墨有机化合物含量的限制如下表:
油墨品种 |
vocs含量的限值(%) |
水性油墨 |
凹印油墨 |
吸收性承印物 |
≤15 |
非吸收性承印物 |
≤30 |
柔印油墨 |
吸收性承印物 |
≤5 |
非吸收性承印物 |
≤25 |
喷墨印刷油墨 |
≤30 |
网印油墨 |
≤3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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